若存在纠纷,被
拆迁人或房屋承租者在签订迁拆补偿安置协议后,若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搬迁工作,地方政府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同时也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在诉讼期间,地市政府还可依法请求法院先行执行相关举措。
其次,
拆迁补偿是在拆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
房屋征收与房屋重建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其包括住宅及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然后对于合法的房屋进行拆除,并给予
房屋所有权人相应的补偿金。
依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我们将其细化为两种类型:
国有土地上的
房屋拆迁补偿以及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三种:
即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综合补偿。
其中,货币补偿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通过依法评定各种标准值,进而形成有理有据的众多数值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又称为产权调换,依据评估方法的差异,大致会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以及面积标准产权置换。
前者则是依据法定程序,评估被拆迁方房屋的产权价值,再以此为基准用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等价置换。
而后者,则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区域内不予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至于综合补偿,这是一种混合了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的全面性补偿模式。《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