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筑
工程合同担保保证协议内容详尽,包含多方面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首先是具有保
证人的详细信息,列出了其姓名、联络方式以及居住地点等各项具体资料。
其次是明确指出了保证事由,即作为自愿行为,为该项工程合同提供有力的担保保障。
再次则是阐述了保证内容的丰富性,涵盖了税赋费用、施工质量与工艺、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标准、施工周期以及
违约责任等等。
另外,还明确了保证人所应负责的
保证责任,给予相应的
民事责任以及经济偿付义务;
并且若因自身原因导致经济和民事责任产生,需自行承担并进行自我清偿或
赔偿处理。
在保证方法上,为了保证承担情形的真实有效性,我们建议保证人向分公司一次性交纳所需的
保证金。
如果保证人愿意,也可以自愿提供相关资产作为担保物。
接着,对于贷款
抵押物的返还情况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必须确保保证人能够按照施工计划确保质量,按照预定的工期
严格执行,同时使施工环境保持安全无虞,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并且未遗留任何
债务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将完整如数地返还给保证人,从而彻底消除了所有可能出现的
担保责任。
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落款部分,需要以有效且规范的格式完成填写。根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