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权人申请
债务人进行
清算的过程中,需要符合若干特定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首先,债务人为履行其到期
债务而作出的努力已无法让债权人达到预期效果;
其次,债权人享有的权益必须是由法律加以确认和规范,并得到了充分保护的民事债权;
此外,债权人所提请的债权必须是关乎经济利益的要求权;
接着,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还须是实际存在且能够被认可的权利;
最后,债权人提出的债权也不可超出
诉讼时效的限制范围。《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