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允许便私自处置了共有的房产,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对此进行财产划分,也可以在拟定
离婚协议并分割
共同财产时,请求法院判决该方应获得的份额要低于或甚至无法享有任何财产分配。
若
离婚之后,另一方发现前配偶存在这一行为,则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来强制进行二次
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