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负责人未经员工授权擅自减少职工薪酬水平,当事人有权首先尝试与该负责人进行和谈解决;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寻求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协助投诉;
或者,亦可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
在收到仲裁裁决文书之后,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者,还可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人民法院依法提起
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