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中,对于快车撞击所造成的人员误工损失,理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所谓的“误工费”,是指当
侵权责任方有义务提供损害赔偿时,其应当向受损方支付的、在此期间内由于无法履行正常工作职责而实际产生的经济收入损失(即误工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