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涉案金额须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两千元至伍千元的范围;
其次,犯罪者需使用威逼、胁迫乃至恐吓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行为;
最后,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层面需呈现出明显的故意性质,并明确具有非法非法强取他人财产的意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犯罪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钱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敲诈勒索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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