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处罚人对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持有疑义并希望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那么他/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本问题中的“治安管理处罚”乃为公安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体、明确的法律行为,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此类具体行政行为均受司法审查及监督。
正因如此,被涉及到的个人便理所当然地享有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诸法庭的权利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