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员工在下班回家的过程中,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了非个人
主要责任的身体损伤,就可以被判定为
工伤。
2.根据我国《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应该被视为工伤:
(一)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由于职务原因遭受事故所引发的不幸伤害;
(二)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办公室或车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是收尾工作时遭遇了事故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也应算是
工伤范围之内;
(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由于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遭受到了
暴力或突发性的
意外伤害,也同样属于工伤范畴;
(四)当职工患有
职业病时,必须依照工伤处理;
(五)倘若职工在因公出差的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而受到的伤害,甚至是因为这类事件引发的失踪问题,都需要按工伤进行处理;
(六)如果职工在上班和下班的路上,遭受了非自己所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的交通事故,亦或是在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客轮渡船、火车等等交通工具当中遭遇事故所带来的伤害,这些情况都应该按照工伤处理;
(七)除此之外,任何法律、行政
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应该被划归到工伤范畴的其他特殊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职工患职业病的;
(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职工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