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一对夫妻在经过合法
分居的过程中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为是他们的
共同财产。
所谓分居,是指夫妻在保持着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暂停共同的家庭生活模式,而是各自独立地规划个人的生活路线。
在一般的情况下,虽然夫妻两人仍可能居住在同一住所内,但是如果已经分开房间并互不干扰对方,那么此类状况如果持续达到两年以上,从法律角度可以认定为合法的分居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认可的分居状态下,夫妻各方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法院的裁定来处理相关的
财产分配事宜,例如涉及到的不动产、配偶
抚养费以及
子女抚养费等方面。
然而,分居并不代表婚姻关系的正式解散。
在分居阶段,无论是由哪一方获取的收入,只要没有出现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双方提前声明的情形,都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