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轻度二级烧伤的情况下,通常被认定为属于
十级工伤范畴。
相关的补偿标准如下:
首先,需要支付一次性的
伤残补助金,金额相当于七个月的个人税前
工资收入;
其次,还需提供生活
护理费用支持,这部分资金的额度约占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30%左右;
此外,在停工休息期间内,要求所在工作单位
保证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并且按月全额发放;
最后,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方面的补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