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辆在地下停车场内失窃,物业公司是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解析。
首先,当车主已依照相关标准交纳
停车费用或与物业公司签署具备保管性质的
服务合同,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便负有对停放于此的车辆监控、保护及满足相关索赔要求的职责。
其次,若车主仅支付过物业管理费且在服务合同中并无针对此事的特别约定,那么物业公司则无需为此次车辆失窃事件承担
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
物权,造成权利
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
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