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忠诚协议的
法律效力问题,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因此,在当前的司法实践领域内,不同人士持有各异的观点观点不一。
部分人主张,忠诚协议本质上属于道德伦理的范畴,不应被赋予
法律强制力,这类似于无法完成的任务。
然而,若忠诚协议经由双
当事人自愿签署,且其具体内容未触犯到国家法律规定,则该协议将被视为具有合法有效性。
因此,忠诚协议欲得到法律认可与支持,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首先,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诚自愿地签署,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欺骗和压迫行为;
其次,协议内容的制定需符合法律规范。
例如,禁止出台限制他人自由、
侵犯隐私等条款,尤其是影响他人
婚姻自由以及对儿童
监护权的条款。
再者,约定的
赔偿金额不应过于奢求。
在
财产分割方面,必须尽量保障对方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