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成为
刑事拘留无辜的受害者,面对
信用卡欠款却无法及时偿还,那么银行势必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索
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以下流程将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如果银行选择以民事
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应在收到诉讼材料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之内做出是否开始审理此案的决定;
其次,如果您个人所拖欠的款项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十万元,且在银行经过前后两次催缴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旧未予偿还的话,便有可能触犯
刑法中的
信用卡诈骗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当这笔罚单被公安机关
立案调查之后,通常需要大约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有检察院向法无忌惮提起
公诉。
最后,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条款以了解更为详细的内容。《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