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解雇员工并给予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即为一个计发日期。
如果员工达到或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的服务年限,则将此视作一整年进行赔偿计算;
若员工的服务年限未达半年,则只需要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金。
如果员工的月薪高于该公司位于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报中公布的当地区域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那么支付给该员工的补偿金金额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比例来计算,补偿年限累积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至于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期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