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破产重组程序得以实行。若欲向施行地的人
民法院提请进行破产申请,则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提交完备的
破产申请书加以证明。破产申请书须详细阐明以下几点主要内容:首先,简洁明了地描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
身份信息;其次,详尽阐述
申请破产重组的目的所在;最后,陈述申请破产理念及相关缘由。所谓
破产保护,简而言之,便是无论
债务人身家如何,只要其自愿寻求法院协助,亦或是
债权人采取
强制措施要求破产重组,债务人都需要制定相应的破产重组计划,针对
债务还款期限、方式等关键问题以及可能会影响到一些债权人与股东利益的事宜做出妥善安排。《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
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