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形中订立的合同皆被视为
无效合同:
1、由不适格的主体所签署的合同,例如:
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完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民事法律行为。
2、与真实意思表示相悖的合同,举个例子来说:
当事人双方意图达成不诚信的协议时,其民事法律行为将自动失效。
3、合同内容涉及
违法违规行为的,任何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皆无效,但有特殊情况排除在外。
此所谓强制性规定并不会直接引发该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率举事例。
4、背离
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风尚的合同;
换句话说,违反公认基本原则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毒勾结业内同行,损害其他主体合法权益的合同;
那么这类
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
恶意串通,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伤害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应为无效。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下列类型的免责条款皆属无效范畴:
(一)可能给对方带来
人身伤害的;
(二)由于蓄意或严重疏忽而可能导致对方
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