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
法规规定,大型客车自凌晨两点钟起至早上五点钟期间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夜幕降临时,于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及混合道路)中的客运车辆务必于凌晨两点至五点间选择最近的安全地段停车休息,让驾驶员有充裕时间提醒车上乘客切勿擅自行动,需留意自身财物安保事宜,如有任何需要,应随时与驾驶人员取得联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四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当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
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企业要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创造条件,
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对于长途卧铺客车,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