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依据具体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进行相应的处理。
倘若该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的话,则应由承担全责的一方进行
赔偿;
反之,若并非全责,则需依其行为对该事故的产生及其过错的严重性,分担
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及同等责任,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此外,如在此事故中有投保强制险者,则在强制险的赔偿限额范围之内进行责任的承担与赔偿。《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