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务派遣的运作模式中,用人单位需承担如下法律责任与义务:
(一)按照国家制定的劳动规范体系来执行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适宜的劳动环境及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
(二)告知被派遣劳工其职位的具体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详细信息;
(三)依法支付工人的
加班费用及
绩效奖金,并提供与工作岗位紧密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为在岗的被派遣劳工组织开展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必要培训课程;
(五)对于符合连续性就业条件的劳工,应采用正常的
工资调整机制以保障他们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
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
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