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结婚之后购买的房产被认定为
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夫妻共有财产即泛指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所获得的归属于夫妻双方共享所有权的各类财物或资产。
对于夫妻来说,他们享有对此类
共同财产同等的处置权利。
当面临
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有如下几种可供选择:首先,可通过双方共同协商谈判来决定,并在解决问题后将结果记录在
离婚协议之中,最终交由
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确认和执行;
其次,若是无法达成协议,则会由法院负责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特别是从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酌情判决,而非简单地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