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中所规定的
可撤销合同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基于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合同;
其次是因一方利用另一方处于某种特定困境或者判断力受到限制的时候签订的合同;
再者包括一方采取
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此外还有因为一方或第三人以威胁等不正当方式令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以及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境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
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