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任何形式的
非法行医都属于
违法行为,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构成
刑事犯罪。
情节严重这一术语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经治疗后导致就诊人遭受轻度乃至中度残疾,或因器官组织受伤引发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碍;
(2)使
国家法定传染病例如甲类传染病在本区域内产生广泛和持续的传播,甚至存在于发生扩散的潜在风险;
(3)使用
虚假、过期、低质量药品及其配件,以及无法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卫生材料及医疗器械等,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威胁与损害;
(4)非法行医者在取得卫生行政管理机构给予的两次
行政处罚之后,仍继续从事此类非法活动;
(5)除以上列举之外,涉嫌非法行医且情节严重者。《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