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租赁他人
转租的房屋时,务必谨慎察看承租人(即
二房东)进行转租是否得到了出租人(即大房东)的明确许可,若出租人并未同意施行此项转租行为,那么出租人有资格依法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契约关系。
2.关于转租的期限问题,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否则不得人为超出承租人所剩下的租赁期限。《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