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中,若某一方所持观点为单方面
申请离婚,则两人在缔
结婚姻前就已取得的个人资产将仍然归属其本人,而夫妻间在
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则应通过双方向坦诚商议进行处理,若不能达成有效的共识,则应当参考相关法律规定,遵循有利于保护子女及母性权益、以及无辜方利益的原则,由法庭对此作出公正的裁决。
如夫妻之间有特定文书对于婚姻生活中所获得的财产采用何种方式加以分配有所记录或声明的,那么此类文书所做出的约定将作为分配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