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拖欠工资而享有特定的索赔权益。
对于诸如雇主擅自减少或拖延支付薪资,亦或是拒绝支付员工
加班所得报酬等不当行为,员工可立即向雇主发出离职通知,并且要求雇主给出相应的赔偿。
除了在约定时间内向员工全额支付应得
工资及相应报酬之外,雇主还需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
如果雇主仍未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所获得的工资报酬,相关主管部门将有权采取强制性的行动,不仅要责令雇主支付所欠的工资及补偿,还可能会判予其一定的罚款。《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