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所规定,进行
房产转让所需的必要条件包括:
首先必须确保房屋的所有权明确清晰;
其次,该房屋必须具备合法且有效的
房产证书;
第三,处于无
抵押状态或者已经完成
抵押登记撤销程序;
第四,房屋转让过程需严格遵守本地区相关政策规定;
第五,作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应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最后,转让协议应由交易双方在充分了解并审慎判断后,达成真实且一致的意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