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债权人向某个
合伙人提出索求权益时,此项
申诉具有对全体合伙人生效的效力。
只需其针对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位行使权利即可视为已对各个合伙人提出了相应主张,因此应被视为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
原则上,合伙人应对合伙所产生的负债负担起
连带责任,除非受法律特别规定的限制。
任何conge偿清合伙人任务的人,他们的行为将导致其超出自身应负有的限度足够多,则他们有权向其余的合伙人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
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