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有关
不当得利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明确表明,应该赔偿给财产损失方、亦或是赔偿给
侵权行为方造成的实质性损失或获得的收益。
但在实践过程中,如果被侵权方和侵权方双方对于赔偿数额无法达成共同意见或无法准确计量损失与收益这两大要素时,法院应依据事实情形,依据法定程序来确定合理的赔偿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