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之协议由合作双方共同商议决定,且租赁期限的上限将固定在长达二十年之内,若逾越设定年限,其后的部分将会被认定为无效而无法行使权利。
当租赁期结束时,承租方与出租方需重新签订
租房合同以继续其租赁关系,然而新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签约日起仍将受到二十年的限制。
另外,若双方在租赁条款中未就租赁期限达成共识或表述模糊,导致租赁期限无法得以确认,则此种情况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
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