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法律程序下企业被
宣布破产时,其对于各
债权人的效力便体现出来了。
其中,拥有财产赔偿保证或者其他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将能够通过担保物或特定财产直接取得优先清偿;
然而,对于那些未被特殊保护、无法在特定财产上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而言,他们须遵循法律所确立的
债务偿还顺序,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共同协商并确定分配方案,最终从
破产财产中寻求到相应的清偿数额。《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
法规定宣告
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