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
婚姻登记手续之前购置的房产,倘若依据以下各种可能情况进行分析与处理,则其最终归属及处置方式如下所述:首先,若该房产系由个人单方面之财力购买所得,那么毫无疑问地,此房产将被视为属于个人,这就意味着在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之后,对方并无权利获取任何分配。
其次,假如该房产系在婚前由双方共同投入资金购置而得,那便依照法律规定,应归入
夫妻共有财产之内,在
离婚协议中,双方将依据各自的
出资比例公平合理地对房产进行分割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