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决定招聘员工之时,必须本着诚实守信之原则,仔细向应聘者详细公布其所申请职位的具体职责范围、职位所需的素质要求及工作环境等多方面的信息;
同时,对于一些可能对员工健康造成影响和威胁的职业疾患、工厂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具体的薪酬待遇问题也须以坦诚的态度告知应聘者,此外,如求职人有任何其他额外的疑问或需求,用人单位也有责任和义务为他们提供解答。
反之,作为被聘用的
劳动者,亦应该在心理上保持开放的姿态,毫无保留地告知用人单位关于自身的与
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经历、教育背景及家庭情况等关键信息。《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