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欲离开目前就职的企业而遭遇该企业拒绝批准离职请求,甚至为您工作绩效不合格为由拒绝发放应得薪资等问题时,您可以尝试透过以下几种途径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首先,友好协商是您首先需要考虑采用的方式。
其次,如遇困难,您也可向各级劳动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投诉,具体而言,这通常指的是您在任职的企业所在区域的
劳动监察大队。
若企业未能按约定及时向员工支付薪资,那么员工将享有随时终止
劳动关系的权利,同时亦有权立刻要求企业予以结算您应获取的全部薪资及其他报酬,并依法追加25%的
经济赔偿。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途径均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您可能不得不选择通过
仲裁这一更为激烈、但
法律效力更高的解决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
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
仲裁和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