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的
辞职能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被派遣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向劳务派遣机构表达离职意向,并且如果处在
试用期内,则须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获得批准后,劳动者需要妥善完成手上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工作交接,同时向企业办理
离职手续;
在这之后,劳动者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支付所有未发
工资以及开具
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