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中的
按揭业务可以进行转按揭操作。
何为“转按揭”?即在
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周期中,如
借款人有意愿将已
抵押之房产出售以获得资金偿还剩余部分贷款时,应事先征得贷款行的同意,而后由新的
购房者接手该笔贷款,继续履行偿还借款人之前未偿完的
债务义务。
只要满足相关的办理转按揭条件,便可顺利完成这一过程。
其详细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原先的借款人须清偿所有尚未偿还的本金以及相应利息;
其次,原购房者须具备合法处置此房产的权力,同时该房产未曾设置任何额外的权利负担。《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