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
离婚协议时,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关键性因素:
首先,协议中需明确标注出双方的个人详细资料,例如姓名、性别、年龄及现居住地址;
其次,协议应注明双方对
离婚事项的共识和认可;
除此之外,还需要确定子女抚育权的归属及其
抚养费用的分担和支付方式;
最后,务必清晰列明财产的处分事宜,包括家庭用品、现金财物、
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分割细则以及
夫妻共同债务的担当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