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遭遇胁迫签署
借款协议后,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告并保留相关记录,该报告及记录将成为有力的
证据。
2.寻求与违约方的积极交流,邀请第三方介入并作为见
证人,以此证明您是受到逼迫才写出那样的协议。
3.当您与对方会面或交往时,请务必带上便于携带且实用的录音和录像设备,以便在遭受胁迫时能够迅速地收集和记录相关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存在合法且真实的
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即使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存在瑕疵,但依然不能否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相应的借款人仍须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倘若您因受他人威胁而被迫签署借款协议,那么这就不再是一个合法和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了,这份由胁迫所产生的
欠条构成了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理论上可以说是可撤销的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胁迫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以请求撤销这样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