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因
家庭暴力导致
离婚的情况时,夫妻间离婚所涉及的
债务问题并不会对其产生直接影响。
然而,倘若在分配共有财产这一环节中,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根据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以及倾向于女性与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对此做出相应裁决。
在此种情形下,无过失方有权在离婚过程中向对方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