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草地的
产权征用
赔偿标准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被征用的耕地,其赔偿标准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为旱田,平均每英亩的
赔偿金额为人民币5.3万元;
第二类为水田,平均每英亩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9万元;
第三类是菜田,平均每英亩的赔偿金额高达人民币15万元。
其次,对于被征用的基本农田,其赔偿标准同样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旱田,平均每英亩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5.8万元;
第二类为水田,平均每英亩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9.9万元;
第三类是菜田,平均每英亩的赔偿金额更是高达人民币15.6万元。
再者,对于被征用的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其平均每英亩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3.8万元。
此外,对于被征用的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其平均每英亩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3.6万元。
最后,对于被征用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其平均每英亩的赔偿金额仅为人民币2.1万元。
至于房屋地上物的赔偿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对于房屋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其赔偿金额也有所差异。
例如,楼房的每平方米赔偿金额为人民币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的每平方米赔偿金额为人民币2800元,砖瓦房的每平方米赔偿金额为人民币2400元,而平房的每平方米赔偿金额则为人民币1900元。
其次,对于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标准,如仓房的每平方米赔偿金额为人民币920元,室外水泥地坪的每平方米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65元,沼气池的每个赔偿金额为人民币4600元,厕所的每平方米赔偿金额在人民币190元至300元之间,猪鸡舍的每平方米赔偿金额在人民币150元至260元之间,塑料大棚的每平方米赔偿金额在人民币165元至280元之间,菜窖的每平方米赔偿金额在人民币180元至330元之间,砖石墙的每延长米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90元,格栅的每延长米赔偿金额为人民币450元,大门楼的每个赔偿金额为人民币2400元,饮用水井的每眼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
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
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
养老保险等
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