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即指已经依法成立但缺乏某些必要生效条件的合同,其生效与否尚不明确,需要通过补充或修正某些规定方能使之生效;
若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修订工作,则将被视为
无效合同。
在此类合同中存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由具有特定限制性行为能力的人签署的合同;
2.未经授权的
代理人所签订的合同,或者代理人在授权范围以外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缔结的合同。《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