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若不涉及到任何财产方面的纠纷,
律师所收取的费用在每件案子中最低为800元,最高达到10000元;
而如果涉及了财产利益方面的纠纷,则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每件案子需支付的基本服务费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
对于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的情况,则需要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
具体而言,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这一区间内,计价的手续费百分比将采取5%~6%的标准;
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这个区间内,手续费的百分比将调整为4%~5%;
而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001元时,手续费的百分比也相应地调整为3%~4%;
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这个区间内,手续费的百分比会降至2%~3%;
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高出10,000,001元时,手续费的百分比将会继续降低,为1%~2%;
至于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50,000,001元的个案,其手续费的百分比例暂时设定为0.5%~1%。
(一)针对审查起诉阶段且不涉及财产权益问题的CASE,律师可收取出任
代理费用在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如涉及财产利益,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
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征收代理费用,但最低金额不得低于2000元。
(二)在审判过程中,且不涉及财产权益问题:
(1)在担任被告的
辩护人角色时,代理费用通常在每件案子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而当担任自诉人和受害者的诉讼代理人时,代理费用在每件案子2000元至15000元之间。
至于涉及财产权益的CASE,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提供
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申请
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