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他人殴击者的理赔金额通常依据以下若干标准进行核算:
首先是
医疗费用的补偿,具体应参考案发地点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以及医疗费用、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的发票及病例、处方等文件作为衡量依据。
其次,对
受害人造成的
误工损失应给予合理
赔偿。
若受害人为普通上班族且有稳定薪资收入,误工费的
赔偿金应以此类员工正常收入减去因案发期间无法工作所损失的收入来计算;
而对于没有固定
收入来源或者属于个体工商户或
承包经营商的受害者,他们的误工费则可以参照他们过去一年间的平均收入,或者参考当地类似行业、同等职务和相同劳动强度的平均水平来厘定相应额度。
再次,
护理费的理赔标准也与误工费相似,即有
工资收入的护理人员,护理费的索赔可以按照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采取相同方式计算。
而对于无收入来源的护理人员来说,护理费的理赔金应参照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支出标准来确定。
此外,对于
残疾赔偿金方面,则需按照伤痛较重一侧肢体在事故发生地的该年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从受伤之日开始计算,并以20年为限。
但如果受害者在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就会递减一年;
75周岁以上的则仅需要再额外赔偿5年即可。
最后,对于残疾用具费的赔偿计算,则应在医疗机构的说明或法医的建议基础上,同时考虑到使用人群的年龄、我国目前的人均预期寿命、以及采用这类用具的预计
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市场中等价位的器具费用来计算最终的
补偿金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