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
工伤认定所需遵循的时限规定如下:
首先,雇主有责任自事故或伤害事件发生之日起,或从被确认患有
职业病之日起,在三十个自然日内向相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若雇主未能在该期限内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亲属和工会则有权在接下来的一年之内代为提出申请;
其次,若雇主、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属在工伤职工经过相对稳定的治疗之后,也可以提出对受伤员工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