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聘请
律师的情况下,您同样具备提起婚姻
诉讼离婚的权利与机会。
若您与配偶并未共
同居住于同一个地方,那么根据“原告即被告”的法律原则,您需在配偶所在地提出相关
诉讼。
至于发起
离婚诉讼申请的具体步骤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方面,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递交要求判决
离婚的正式
申诉状。
其次,您需要提交相关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如: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
结婚证书等。
这些均构成了发起离婚诉讼所需的必要手续和
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