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地承包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应当寻求村、乡镇民政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协商与调解工作;
其次,也可前往相应的土地管理监督部门提出产权确认申请;
当然,如果争议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可转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供以解决;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选择向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求助。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层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对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生依从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