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建议双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实现问题快捷有效的解决途径。
其次是诉诸法律手段以保护各自权益。
如果在经过充分协商后,仍然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买方或卖方皆可依据相应法律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针对
定金条款的
诉讼。
其中,若买方选择因个人原因而放弃购买约定房产的,那么,无须履行相应义务的买方将无权索回交付的定金;
相反地,如果卖方未按约取得出售
房产证照或者擅自解除
买卖合同等原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从而构成
违约行为的话,那么,收受定金的卖方应按照相关
法规条款给予买方双倍返还的
经济赔偿。《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