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探讨
离婚事务中的信用卡
债务如何得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该信用卡债务究竟是归属为
夫妻共同债务抑或是仅属于某一方。
如果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相应的偿还责任自然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当该债务被独立地判断为
个人债务时,就只能由个人独自负担。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种情况:
为购置家庭生活必需品、支付家庭生活的各类开销所累计的债务;
为了房屋建造、购买或装修而产生的债务;
因为履行
抚养子女和
赡养父母这样的法律义务而积聚的债务;
也有由于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治病所需的
医疗费用出现短缺而不得不支出的债务;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夫妻双方都认可并合意进行的文化教育、娱乐体育等方面的投资同样带来的债务;
当然,对于一些夫妻个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情况,由此产生的债务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如果某人以个人名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虽然其盈利时用以改善家庭生活的部分可以作为共同债务认定,但是与此同时,那些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侵权损失
赔偿金也将独自成为其个人所属的债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