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方已签署合约并成功获得全部款项贷款,则需履行相关的还款义务。
无法偿还此类款项可能导致贵方面临
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
因此,强烈建议您尝试与银行进行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按时还款,以免陷入进一步的法律困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的相关规定,将被判处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对应
罚金。
具体而言,若涉及到
信用卡诈骗活动,无论金额大小,都将面临至少五年的
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刑罚程度会随着
犯罪情节的加剧而加重。
对于情节较轻者,将被处以五千元至二十万元的罚金;
而情节较为恶劣者,将面临五年以上至无期
徒刑,罚金额度将在此基础上增加到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
另外,若涉及到特别严重的情况,包括使用假冒卡、以
虚假身份证明获取
信用卡等,更将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及无期徒刑的处置。
在特殊情况下,如
盗窃并使用这种信用卡,也将按照类似罪行判决。
其中,“恶意透支”被视为信用卡诈骗的常见形式,即持卡人意图
非法占有所欠贷款,利用超过规定限额、超出规定期限等手段透支,且在收到银行
催收通知后仍未回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