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即根据建设工程的缔结
合作协议所规定的金额进行协议约定以及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相关程序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以及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等多项活动。
此外,工程结算亦可视为施工企业根据
承包合同及其所完成的工作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核算与
清算的经济性文件。
鉴于工程建设周期较长且耗费资金
数额巨大的特点,为了确保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资金能够得到及时
赔偿,有必要针对
工程款项进行中期结算(下方称为进度款结算)以及年末结算,待整个工程完全竣工并验收过后,还需进行竣工结算。
而在会计科目设定方面,工程结算乃是专属于建造
承包商的会计科目。
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首先是作为反映工程进展情况的主要指标。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的支付依据之一便是已完成的工程量,换言之,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越多,其所应结算的工程价款也就越多。
因此,参照累积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总合同价款的比例,便能大致了解工程的进展状况,有助于掌控工程进度;
其次,工程价款结算具有加速资金循环的重要作用。
承包商能尽早结算工程款可用于偿付
债务及资金回收,不仅如此,同样有助于降低经营成本;
再者,工程价款结算是衡量经济效益的关键指标。
对于承包商来说,唯有当工程款得以如数结算,才能有效规避经营风险,从而获得相应的利润,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